2018-09-03
1楼
关于权益法转成本法(多次交易实现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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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非同一控制下,对于第一次购买没有达到控制权时,且实际支付的投资款<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那么初始成本是实际支付的对价,还是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
当第二次购买达到控制权时, 初始成本 =原投资的账面价值+新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是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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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1.第一个是没有达到控制权,如果持股比例在20%以上,构成重大影响,那么采用长投的权益法核算。
初始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按照初始成本入账
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按照享有的份额入账,
这里实际支付的投资款<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那么初始成本就是享有的份额
2.这里就是多次交易形成的企业合并,个别报表上的初始成本=原投资的账面价值+追加的投资,合并报表上的初始成本=原投资的公允价值+追加的投资。
此时原投资的账面价值就是第一次形成长投的入账价值,也就是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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