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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第十章 金融工具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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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实务(教材) 第十章 金融工具会计

2020-07-10 1楼
股权激励有利条件的修改计算问题。
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价值公允价值的增加。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估计人数*原公允价值*数量*2/3+估计人数*调整公允价值金额*数量*1/2(以服务三年,第二年发生有利修改)。不知这样理解是否正确,张教授的例题和教材解释不一样。请解答或者反映给张老师,这个问题我一直理
2020-07-11
不正确的,还是以原来公允价值进行预算,授予日股权价值一旦确定,后续不可以改变
2020-07-11
老师,您的答复和教材不一致,有利修改是可以重新计量的。
2020-07-12
您好,授予价格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有利修改针对的是行权条件的修改,比如:之前销售业绩达到30%,可以行权,之后行权条件改变达到20%就可以了,这属于一种有利修改,再如:原来在企业工作三年可以行权,修改后工作两年就可以了,这也属于有利修改,但是有利修改不包括对价格的修改。
2020-07-14
老师,您好,请您参考2020年高会教材P420页第4条,条款和条件的修改。教材原话: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即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以及后面的解释。况且,张教授在课件也有解释和例题,我的问题是对张教授的例题的解答有疑问。
2020-07-28
张教授的哪个例题和这个知识点不是对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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