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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章中,有一个概念是“特殊目的的公司”,因为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业务,请问是否可理解为这家境内的特殊目的的公司就是个壳或专项目的的公司,其目的就是用来控股今后在境外上市的海外公司的。
特殊目的公司是境外公司,是外国法人,是注册地成立的受到注册地法律管辖的法人。特殊目的公司受境内公司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与境内利益的实质联系,是特殊目的公司实际拥有境内公司权益。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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