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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 > 案例分析 > 2014案例分析大全(辅导书) > 第七章 金融工具会计 > 195页
大全第七章案例12,第四问,计算公司价值时,用每股收益×市盈率×股数=2.1×20×200,其中2.1×200=420,就是A公司的2012年税后利润,为什么不直接用?非要先算每股收益再乘股数?会有不同的结论吗?那是在什么情况下?而且为什么不用三年的平均税后利润175呢?
用目标公司最近一年的税后净利润和目标公司最近三年的税后净利润的平均值作为估计净收益都是可以的,这里是题目说的不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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