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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第二章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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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教材 税法(I) 第二章 增值税 44页

2017-03-19 1楼
讲义44页,甲食品公司9月份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额)一题

尊敬的老师,您好:

     讲义44页,甲食品公司9月份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额)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账面成本价3000元(包括运费成本100,已抵扣进项税额)。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3000-100)/(1-13%)*13%+100*11%=444.33(元)


     老师,您好,我不明白:

     (1)为什么免税农产品,即然免税了,哪来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还可以抵扣?

     (2)为什么要除(1-13%)后乘13%,而不是直接乘13%?


      恳请老师给予指导解惑!麻烦您了。

2017-03-20
这里农产品是计算抵扣的免税农产品,要/1-13%)进行换算。

进项税额转出有两种情形:以票抵扣和计算抵扣。

以票抵扣的:例如购买货物取得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计入成本的金额是100万元,这100万元也是计算增值税的依据。所以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直接用100×17%即可。

计算抵扣,包括收购免税农产品,收购农产品计入成本的是收购金额×(1-13%),所以在得知成本的情况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还原为收购金额,即成本/1-13%)×13%

如何进入进项税,就如何转出进项税。您看:农产品是计算抵扣进项税。原材料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凭支付的金额A直接乘以13%计算出进项税,实际计入农产品成本的是A*87%,因此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先将成本还原成买价,再乘以13%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数。比如,购入免税农产品,支付买价100万元,进项税13万元,农产品入账成本87万元。如果该批农产品作进项税额转出,转出额=87/87%*13%

原材料,是购入时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及税款来抵扣进项税。例如,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元,增值税17元。那么进项税是17元计入成本是100元。那么,做进项税额转出时,是100*17%=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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