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抵减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10*30%*(17%-13%)=2.5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10*(17%-13%)-2.52=5.8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5.88)-6=-17.12(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210*30%*13%=8.19(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10*13%-8.19=19.11(万元)
因为17.12<19.11,当期应退税17.12万元。免抵税额=19.11-17.12=1.99(万元)。
综合
(1) 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50000×100×6.2=31000000(元)
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3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31000000
(2)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1000000×(17%-15%)-120000×60%×(17%-15%)=618560(元)
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6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2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一般贸易出口 -14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40
(3)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期购入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20000000×17%-(1000000-618560-1000000×17%)-100000=3088560(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应纳税额为正数,反映企业出口货物给予退税的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中抵减完毕,不需退税。
(4)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31000000×15%-120000×60%×15%=4639200(元)
应退税额=0(元)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4639200(元)
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4639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639200
(5) 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8856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88560
下月初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88560
贷:银行存款 3088560
您在具体看下老师讲的这一章的五六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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