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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第四章 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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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教材 2018年会计 第四章 固定资产 49页

2018-05-15 1楼
关于设备运费的抵扣
老师你好:会计课本49页例题4-1中对运费进项额的计算使用的是7%,实际工作中运费也是收到专用票才能抵扣,遇到此类问题,怎么处理?(设备卖价,把进项单列的)
2018-05-15

按照教材上的方式处理就可以了,运输费×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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